各学院: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计划开展5年,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根据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渝助监函〔2025〕40号)要求,为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等捐赠资金设立的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符合如下条件的可申请: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同专业年级前三分之一;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筑梦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人数占比,分配筑梦奖学金名额如下:
学院 | 人数 |
车辆与交通学院 | 4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6 |
机械工程学院 | 8 |
军士生学院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8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8 |
合计 | 43 |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4-2025学年成绩单(盖教务处鲜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2.各学院审查申请学生资格,审核学生困难认定、助学贷款、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等情况,在学院内部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资助中心收到材料后,组织评审工作,二次审查申请学生材料,无误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后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学院报送资助中心材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4-2025学年成绩单(盖教务处鲜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
2.报送时间:2025年11月9日前报送所有材料。
六、资金发放
2026年1月15日前,筑梦奖学金将通过高校资助统发系统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产生后果由相关学院自行承担。
2.做好资助过程中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明确诚信申报是获奖的基本前提;积极引导获奖学生对党和政府资助政策的感恩,以点带面,做好带头作用,营造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回馈学校与社会关怀。
联系人:徐祉豪,联系电话:18585730001。
附件: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023—8738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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