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刻苦钻研的精神,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学生整体综合素质,根据《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24年3月7日至3月27日。
二、评选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为24届毕业生,即2020级本科生,2021级专科生,2022级专升本学生。
2.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被评审学期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4.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年内无补考、重修科目。
5.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三、具体要求
1. 特等奖学金:2023-2024学年上学期学科成绩需排名班级第一,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5%,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学生可申请。
2.一等奖学金:2023-2024学年上学期学科成绩需排名班级前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10%,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学生可申请。
3.二等奖学金:2023-2024学年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15%,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学生可申请。
4.三等奖学金:2023-2024学年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20%,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75 分以上(含 75 分)学生可申请。
四、名额分配
学院 |
特等 奖学金 |
一等 奖学金 |
二等 奖学金 |
三等 奖学金 |
小计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9 |
21 |
32 |
64 |
车辆与交通学院 |
2 |
7 |
18 |
26 |
53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3 |
11 |
27 |
40 |
81 |
信息工程学院 |
7 |
28 |
71 |
107 |
213 |
人居环境学院 |
2 |
9 |
23 |
34 |
68 |
工商管理学院 |
5 |
22 |
54 |
82 |
163 |
儿童发展与健康管理学院 |
2 |
9 |
23 |
35 |
69 |
军士生学院 |
2 |
9 |
22 |
32 |
65 |
艺术学院 |
2 |
8 |
19 |
29 |
58 |
合计 |
27 |
112 |
278 |
417 |
834 |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
2.学业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学生处资助中心复核。
3.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学金。
4.报送材料: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一式一份(纸质档);汇总表一份(电子档、纸质档)。
5.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3月27日前交送至资助中心。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在评选、推荐、审核、公示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和规定程序,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推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2.各学院要借评选表彰之机,结合学风建设,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技术强国有我,技能报国有我”的主题活动教育,以充分发挥其在学风校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3.严格审查学生成绩,不得违规评选学生学业奖学金。
评选过程中若遇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徐祉豪,联系电话:87388112)
附件: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学生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