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毕业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2024-03-07

各学院: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刻苦钻研的精神,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学生整体综合素质,根据《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2437日至327日。

二、评选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为24届毕业生,即2020级本科生,2021级专科生,2022级专升本学生

2.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被评审学期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4.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年内无补考、重修科目。

   5.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三、具体要求

1. 特等奖学金:2023-2024学年上学期学科成绩需排名班级第一,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5%,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学生可申请。

2.一等奖学金:2023-2024学年上学期学科成绩需排名班级前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10%,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学生可申请。

3.二等奖学金:2023-2024学年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15%,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学生可申请。

4.三等奖学金:2023-2024学年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20%,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75 分以上(含 75 分)学生可申请。

四、名额分配

学院

特等

奖学金

一等

奖学金

二等

奖学金

三等

奖学金

小计

机械工程学院

2

9

21

32

64

车辆与交通学院

2

7

18

26

5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3

11

27

40

81

信息工程学院

7

28

71

107

213

人居环境学院

2

9

23

34

68

工商管理学院

5

22

54

82

163

儿童发展与健康管理学院

2

9

23

35

69

军士生学院

2

9

22

32

65

艺术学院

2

8

19

29

58

合计

27

112

278

417

834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

2.学业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学生处资助中心复核。

3.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学金。

4.报送材料: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一式一份(纸质档);汇总表一份(电子档、纸质档)。

5.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327前交送至资助中心。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在评选、推荐、审核、公示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和规定程序,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推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2.各学院要借评选表彰之机,结合学风建设,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技术强国有我,技能报国有我”的主题活动教育,以充分发挥其在学风校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3.严格审查学生成绩,不得违规评选学生学业奖学金。

评选过程中若遇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徐祉豪,联系电话:87388112)

附件:

附件1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学生处

                                    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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