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作者:学生工作部(处) 日期:2019-10-28 16:25:26 点击数:3997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严谨求实,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资助奖学金、技能大赛和艺体比赛奖学金。
第三条 企业资助奖学金发放标准与管理根据捐助企业和学校情况另行制定。
第四条 技能大赛和艺体比赛奖学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 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第五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特等奖学金 800 元/学期,一等奖学金 600 元/学期,二等奖学金为300 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
第六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特等奖学金0.4%,一等奖为1.6
第七条 申请条件
(一)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上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积极劳动,全面发展。
(二)申请特等奖学金生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5%,且平均分需在85分以上(含85分)
(三)申请一等奖学金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 10%,且平均分需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
(四)申请二等奖学金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 15,且平均分需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
(五)申请三等奖学金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 20,且平均分需在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六)采用五级记分制成绩按优秀90分,良好80 分,中 70分,及格 60分。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职业技能证书者,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九)遵守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各项管理制度,上学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一)处于休学期间的。
(二) 未经学校同意,未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且未履行相关缓缴手续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的。
第三章 申请与评选
第九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11月和4月评审。
第十条 评选具体办法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班级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部分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辅导员在同专业同班级中按学生上学期成绩排序,同时参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
(二)二级学院分别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班辅导员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各班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若班级报送名额超过院系总名额,则由二级学院协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报。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二级学院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第四章 发放与监督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批准名单予以造册发放,所有奖学金均一次性划入学生银行卡,颁发获奖证明,并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二条 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程序进行评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 学校财务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对学生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 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试行,原规定废除,学校其它有关学生管理规定以本规定为依据予以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定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
||
院系 |
|
专业 |
|
||||
身份证号码 |
|
银行卡账号 (限本人) |
|
||||
年级 |
|
学制 |
|
学号 |
|
||
申请理由 |
本人在本学期必修课 门,及格以上 门,综合素质测评 / (名次/总人数),占 %。 |
||||||
辅导员意见: 年 月 日 |
院系意见:
该生成绩优异,符合申请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
学生资助中心意见:
签字: |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
|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版